ENGLISH
日本?lt;/a>
繁体中文
今日厦门天气
,
首页 >> 投资厦门 >> 投资政策 >> 主要税收  


主要税收
[ 城市房地产税 ]

       (现仅就外商投资企业的房产征税、地产不征税。)
  纳税义务人: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交纳;产权出典者,由承典人交纳;产权所有人、承典人不在当地或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者,均由代管人或使用人代为报交。
  计税依据:按每年1月1日账面净值为计税依据。房产出租,以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。
  税率:依房价计征者,年税率为1.2%;依房租计征者,税率为12%。
  纳税申报:房产税全年税额,每半年交纳一次,上半年于3月份内交纳,下半年于9月份内交纳。

[ 关 闭 ]







投资厦门
投资动态
投资环境
投资政策
投资导向
投资程序
成功案例
成功案例
友达光电(厦门)有限公...
厦门东元科技有限公司
厦门三德盛实业有限公司
厦门钰洲食品有限公司
厦门法蓝瓷工艺品有限公...
天之域电子工业(厦门)...
厦门礼诚工艺品有限公司
厦门利富来机械有限公司
捷太格特转向系统(厦门...
协富光洋(厦门)机械工...
  更多>>

 
 
厦门市招商中心 版权所有 2007 | 地址:中国厦门市湖滨北路15号外贸大厦14层(361012)
电话:86-592-5117081 5112381 | 传真: 86-592-5112317 Powered by Gixon

友情链接
中国商务部 中国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 厦门市政府 WAIPA 中国投资指南 日中投资促进会 中国外资网
厦门市国税局 中国国际投资促进会 图智策划 英国工商业联合会北京代表处