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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供水,供电,供气 |
供水
日供水能力 96.5万吨,水质优良,水质达标率为99.9%,可满足特区生产及生活用水需要。
供电
厦门地区主要由省电网供电,本地区共有电厂三个。
其中,嵩屿电厂有二台 30万千瓦机组;杏林电厂有二台2.5万千瓦机组;永昌电厂有四台1.152万千瓦机组投产,城市供电可靠率达99.98%,电能质量达到了国家一流供电企业标准,完全能保证全市生产、生活各项用电。客户经向电业局申请,受电装置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送电;工程的高、低压用电,按客户提出的合理要求时间送电。
供气
厦门可以生产和提供各种工业气体:以液体储罐和钢瓶集装体形式提供的氧气、氮气、氩气和二氧化碳;系列标准焊接气体和其它混合气体;用于医疗科研的高纯气体;氢气、乙炔、干冰;还有煤气、天然气、石油液化气等工用和民用气体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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